近年来,鄂尔多斯高新区为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改革发展政策,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大力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高地建设,持续激发鄂尔多斯市科技创新能力。截至目前共实施科技支撑项目42项,到位专项资金3.36亿元,带动企业投入研发资金22.5亿元,重点支持尚德艾康创新药、伊泰煤基新材料、资源股份羊绒新材料、源盛光电显示屏等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重大项目,产出创新成果49项,建成中试产线8条,推广示范应用3项。
为确保科技资金花在“刀刃”上,鄂尔多斯高新区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强化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监管。
一是制定《鄂尔多斯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科技支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作为鄂尔多斯高新区“科技兴蒙”行动重点项目立项、管理和资金使用的重要依据,全面构建了项目立项管理、实施过程管理、中期绩效评价管理、验收与成果管理、监督与诚信管理体系。
二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监督作用,向评审专家制发做好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科技支撑项目评审工作的提醒函,从项目征集、立项评审、项目立项到项目的实施整个过程进行全流程监督。大力推进公示公告公开工作,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是每年由鄂尔多斯科技发展人才局牵头,邀请内蒙古自治区科技项目过程管理、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和科研财务制度建设等方面专家举办科技专项资金使用及过程管理等专题培训,与各项目相关负责人座谈、面对面指导交流和现场答疑解惑,强化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四是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和支出监督,不定期对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和专题调度,对项目任务进展缓慢、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支撑条件缺失或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及时研判并报上级主管部门终止。
五是按照“资金拨付到哪里,绩效管理就延伸到哪里”的原则,强化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提高财政支持对科技创新投入的科学性和精准性。